问题 |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私了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
释义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能私了,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我国私了只适用于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形。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私了的话都有哪些条件 可以私下协商的情形有:无司乘人员受伤,车能动,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无公共设施损失,对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均无异议,对于这样的轻微交通事故,即轻微事故发生后,自行拍照取证,撤离现场,直接到交通事故理赔点办理理赔。但是,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3.机动车无号牌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6.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可以私了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6、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虽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赔偿方面可以进行私了。由于已经造成伤亡,已经触犯刑法,要受到刑法处罚。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及责任无法认定六种。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位置至关重要,它影响到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2、伤残鉴定书伤残鉴定是指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把伤残划分为十个等级,从十级伤残到一级伤残依次加重,一级伤残最为严重。伤残鉴定是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尤其是在要求对方支付残疾赔偿金时,更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否则,将由于没有相应证据的支持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3、当事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这些费用的单证是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必不可少的证据,也是法院支持自己赔偿请求的依据,否则当事人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而漫天要价,结果只会白白多交一部分诉讼费、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4、除了以上几种重要的证据外,诉讼中常见的证据还有车损物损证明,误工证明,受害人死亡的还要有死亡证明以及受害人被扶养人情况证明等一系列诉讼证据,只有把各种证据都搜集起来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能不能私了 不能私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五)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六)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七)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虽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赔偿方面可以进行私了。由于已经造成伤亡,已经触犯刑法,要受到刑法处罚。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物品损害证据、误工证据,受害人死亡或构成伤残的,还需要准备死亡证明、伤残鉴定书和被抚养人的情况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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