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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立遗嘱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吗?
释义
    法律分析:
    自立遗嘱的委托执行人不是必须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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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