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未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期满要支付补偿金情况规定:(一)补不补关键看操作《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现实中到期终止的几种组合1、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2、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3、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三)没续签的原因用人单位劳动者谁举证?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么处理呢?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