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土地纠纷行政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期间,为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对其财产进行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财产保全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被申请人利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等行为造成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提供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和保全的理由、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9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和保全的理由、依据。” 综上所述,土地纠纷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保全财产信息和理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财产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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