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一房三个户口的拆迁问题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搬迁时,拆迁人可以采取的拆迁措施,包括行政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程序应按照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的步骤进行。 法律分析 1. 行政裁决。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过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作出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3、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4、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一、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拆迁程序应如何进行 依法进行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结语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程序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人必须非常慎重地考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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