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吗 |
释义 |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 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一、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些哪些事项: 第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第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二、公司股权转让后可以申请解散吗? 公司解散启动后股权转让是可以的。因为,此时公司并没有完成解散程序,公司法人资格仍然存续着。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时,受让方应有知情权,转让方必须将情况说清楚,否则则认为是合同欺诈行为,受让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转让人责任。 三、请求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受让方付款不及时; 2、转让方不予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转让方信息披露不完全; 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前,受让方提早行使(大)股东权利,处置公司资产,引发股东矛盾; 5、公司接管过程中,转让方未依约办理各种特殊证照的变更; 6、股权转让合同附生效条件,生效条件因特殊原因没有成立,但转让方和受让方实际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7、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程序存在瑕疵; 8、对导致合同解除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认识产生分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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