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前三个月不给买社保合理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只要不是恶意欠保,影响不大。 2、现在很多地方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对于社保的缴纳允许有三个月的缓缴期。 3、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必须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社保部门审核后可以给予三个月的缓缴期,在缓缴期内,员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四险的保障不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缓缴期结束,不继续缴纳社保的,那影响就是非常巨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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