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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亲人突然下落不明了,该怎么办?
释义
    律师解析:
    一、向你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当地派出所报警,要求警方帮助寻找亲人的下落
    除国家有权部门的合法羁押外,羁押他人均属于非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是犯罪行为,可以要求公安部门进行人身保护。公安部门对报案不接受或不履行保护行为的,属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于公安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亲人发生伤害甚至死亡后果的,可以要求公安部门赔偿。
    如果你的亲人身边带有移动电话,警方现有的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定位,确定亲人所在的地理位置。如属于被人非法拘禁或非法绑架发生突然意外,可以要求警方进行营救。
    如果你的亲人是未成年人,有可能被人非法拐骗的,其没有带移动电话,无法定位的,也可以第一时间查明失联前的最后位置,接触的人员,便于破案。
    如果是国家有权部门合法羁押,公安部门一般也能查询到办案单位(个别国家安全部门办理的案件除外)。
    二、如果你的亲人是被国家有权机关合法羁押的
    现行国家有权羁押公民(包括公务人员)的单位:国家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国家海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级军队体系的检察院和法院、中共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各级监察部门(简称“双规”,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法律羁押)。
    可以向办案单位了解你亲人被羁押的类型。法律意义上被羁押一般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三种。其中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天,纪委与监察部门的“双规”除外。如果是刑事拘留,表明你的亲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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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