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标准怎么分级收费 |
释义 | 物业分级收费标准如下: 1、一级收费标准为:1.00元/月/平方米 (已经包含了税、费)。 2、二级收费标准为:0.75元/月/平方米 (已经包含了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为:0.50元/月/平方米 (已经包含了税、费)。 4、四级收费标准为:0.35元/月/平方米 (已经包含了税、费)。 物业费管理服务内容: 一、公共服务 它是为全体用户提供经常性服务,是所有用户都可以享受到的。 1、卫生服务,包括每天清扫公共楼梯、道路、绿化池,上门为单位和用户收集清运垃圾、清洗每天的垃圾桶。 2、定期清洗消毒楼宇公共食用蓄水池,保持池内的自来水卫生;在每次清洗水池的同时,清洗楼梯走廊。 3、每月派员挨家挨户上门登记计算,交缴水电费;对所管理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的维护保养、楼梯过道的公共照明维护,随时更换坏了的灯泡。 4、维护小区环境,设卫生监督员每天流动检查,制止各种有损市容、市貌的乱搭乱建、乱倒、乱放、乱涂等违章行为,保障全体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 2、小区内的治安服务,设立治安岗亭和流动巡逻队伍。 二、专项服务 它是为某些用户群众提供的服务,有: 1、为高层用户24小时开启、维修电梯; 2、定期翻新、粉刷楼宇; 3、检修各种公用设施,如高层供水水泵、消防设备、配电房等动力设备;专项服务的收费,按各用户的建筑面积合理负担。 三、特约服务 它是为满足用户特别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主要有: 1、代保管自行车、摩托车、汽车; 2、代管房屋; 3、预约定期上门清扫室内卫生; 4、收洗衣物、被褥、缝制衣服; 5、代购商品、代送煤气等; 6、代搬家业务; 7、代接送小孩上学、入托; 8、土木工程维修、装饰; 9、园林绿化的设计、种植保养和出租时花盆栽; 10、维护室内水电设备、家用电器; 11、用户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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