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税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1、首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生变化时还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 2、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土地税源明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一、土地使用税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2、《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3、《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二、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是多久? 1、土地使用税一般按上下半年交,也可以按月或按季度交 2、土地使用税由地税管理 3、申报期限各地可能不一样,有些是1月和7月,有些是4月和10月,有些是3月和11月,有些则不规定具体期限,只要年内申报就行。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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