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2、审核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3、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4、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 一、 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法律客观: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并加盖印章。实行网上申领的,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