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保险合同中关于自然灾害免赔的规定需要具备赔偿条件。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告知保险人,并说明理由。而自然灾害免赔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免责条款,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保险人的损失应当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前提是该自然灾害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具备赔偿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告知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2.《保险条款通则》第十条:保险合同中的免赔条款应当具备相应的保险责任。 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的通知》第二条:车险合同中的免赔条款应当具备明确的免赔条件。 总结: 在购买交通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自然灾害免赔条款,了解其具体赔偿条件。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导致车辆损失,应当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合法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