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继承适用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生前指定归继承人遗嘱继承的;遗嘱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未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继承人履行了遗嘱继承的义务;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