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解除后,合同就没有效力了,但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还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解除后,合同就是算不存在了,那么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的,但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解除后,合同的其他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结算和清理条款对合同进行结算和清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