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呢有哪些情况 |
释义 | 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呢有哪些情况 : 离婚手续的办理程序是:1.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等进行审查;3.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有:1.协议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手续;3.异地离婚手续。 一、夫妻一方有残疾还能离婚吗? 夫妻一方残疾可以离婚。正常人和残疾人要离婚的按照正常离婚手续办理即可,如果双方是用协议方式进行离婚的,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且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依法分发离婚证。 二、周末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星期天续。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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