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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拖着不立案可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立案工作的过程中存在有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能给提供书面凭证的,不能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的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就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原告对裁定不服的,也可以申请提起上诉。
    一、分居几个月才能起诉离婚
    无论分居几个月都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交通事故没有车主鉴定怎么起诉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自己无法搜集证据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民事诉讼从立案到结案需要多长时间
    1、立案时间
    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2、诉前财产保全时间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3、申请证据保全时间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百十一条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
    诉讼法规定是在开庭前3天通知。
    4、被告答辩状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5、当事人举证时间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6、申请证人出庭时间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
    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
    上诉案件:3个月;
    特别程序:30天内;公告期满后30天内;
    再审案件:3个月内。
    三种情况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7、法院判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8、上诉的时间
    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对判决不服上诉期为15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天,在判决和裁定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的提示。从领取相应文书的次日起算。
    9、二审的时间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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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