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死人赔偿标准 |
释义 | 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其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最后,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分析 问题解答: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拓展延伸 建筑工地人员死亡赔偿标准与责任界定 建筑工地人员死亡赔偿标准与责任界定是指在建筑工地发生人员死亡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赔偿标准和责任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地人员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费、抚恤金、赡养费等方面的补偿。责任界定方面,一般由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工单位等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责任可能涉及违反安全规定、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不善等因素。法律要求相关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同时承担起适当的赔偿责任,以保障建筑工地人员的合法权益。 结语 建筑工地人员死亡赔偿标准及责任界定对于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费、抚恤金、赡养费等方面的补偿。责任界定涉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工单位等,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是法律要求,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是责任所在。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筑工地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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