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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事故伤人命如何赔偿?
释义
    工地摔伤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损害需赔偿治疗和康复费用,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工地做事摔伤应当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人的受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来计算;
    2、误工费: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摔伤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4、护理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工地事故伤人命如何维护受害者权益?
    在工地事故中,伤人命的受害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首先,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他们的权益。律师将帮助受害者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并代表他们与责任方进行协商。其次,受害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这将为他们提供医疗费用、丧失收入和残疾赔偿等方面的支持。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对责任方进行调查和追责。维护受害者权益的关键在于法律援助、工伤保险和政府监管的有效性,确保受害者得到公正的赔偿和保护。
    结语
    工地事故中受伤的工人应当获得相应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合理费用应当得到赔偿。此外,残疾和死亡造成的损失也应得到相应赔偿。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申请工伤保险,并向政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援助、工伤保险和政府监管的有效性至关重要,以确保受害者获得公正的赔偿和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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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