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既遂判几年?
释义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
    一、煽动民族仇恨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煽动民族仇恨罪具体情形如下:
    1、动机很卑劣,比如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2、煽动手段恶劣的,如使用侮辱、造谣等;
    3、多次煽动;
    4、煽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不良的;
    5、煽动群众多,煽动性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中关于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组织和利用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罪定罪处罚:
    (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组织,或者继续进行活动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组织标识的;
    (6)其他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上述行为的。
    实施上述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传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刑法第30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煽动民族仇恨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