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的主旨是规定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况,并强调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设置原则。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首次申领、身份信息不一致、相貌变化难以确认身份、伪造证件行为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等。另外,根据“就近、便利”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应设立1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流动人口聚集区和劳动、就业集中的地方也应增设异地受理点。 法律分析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第三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第四条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设置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流动人口聚集区以及劳动、就业相对集中的企业、单位附近的派出所应增设异地受理点。 拓展延伸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和流程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一般情况下,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2.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工作、学习等证明;3.符合户籍管理要求;4.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照片等。具体流程包括:1.填写申请表并准备所需材料;2.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申请;3.现场核验身份信息;4.缴纳相关费用;5.等待办理结果。办理时间和结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根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首次申领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未登记指纹信息、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证件行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根据就近、便利原则,设置异地受理点并满足特定条件和流程,如持有有效居住证、合法稳定的居住、工作、学习证明,符合户籍管理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咨询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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