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修正案(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公司加盖公章。 一、工商执照遗失怎么补办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成立集团公司的注册条件 企业申请成立集团首先自身必须要达到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然后到管理企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申请成立集团即可,凡母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1000万元、具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即可申办企业集团。企业集团设立需提交的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集团章程(公司加盖公章)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理事会决议)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核名申请书、核名通知书另外提醒一点,每个地区对条件的要求可能不太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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