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倡议书包括哪几个部分 |
释义 | 倡议书包括: 1、标题。倡议书标题一般由文种名单独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的字体写“倡议书”三个字。另外,标题还可以由倡议内容和文种名共同组成。如“把遗体交给医学界利用的倡议书 ”; 2、称呼。称呼一般顶格写在第二行开头。倡议书的称呼可依据倡议的对象而选用适当的称呼。如“广大的青少年朋友们”、“广大的妇女同胞们”、“全国的叔叔阿姨”等。有的倡议书也可不用称呼,而在正文中指出; 3、正文。一般在第三行空两格写正文; 4、结尾。结尾要表示倡议者的决心和希望或者写出某种建议。倡议书一般不在结尾写表示敬意或祝愿的话; 5、落款。落款即在右下方写明倡议者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署上发倡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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