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倡议书有哪五部分组成 |
释义 | 倡议书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五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标题:倡议书标题一般由文种名单独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的字体写“倡议书”三个字。另外,标题还可以由倡议内容和文种名共同组成。如“把遗体交给医学界利用的倡议书 ”; 2、称呼:称呼一般顶格写在第二行开头。倡议书的称呼可依据倡议的对象而选用适当的称呼。如“广大的青少年朋友们”、“广大的妇女同胞们”、“全国的叔叔阿姨”等。有的倡议书也可不用称呼,而在正文中指出; 3、正文:一般在第三行空两格写正文; 4、结尾:结尾要表示倡议者的决心和希望或者写出某种建议。倡议书一般不在结尾写表示敬意或祝愿的话; 5、落款:落款即在右下方写明倡议者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署上发倡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建设部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资格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社团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社会团体章程;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四)筹备组负责人组成及其个人简历; (五)社团常设办事机构的地址、电话、联系人及房产使用证明; (六)社团筹备工作简况; (七)成员数额; (八)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发起倡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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