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人在工地摔伤后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医疗费,主要是指伤者在医院中接受治疗的费用;康复费,主要是指伤者在康复过程中所花费的费用;交通食宿费,主要指在去统辖区以外的医院进行就诊时的交通费;停工期间的工资费用、康复时所用到的医疗器械费用、护理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