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处管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应当注意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被判处管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哪些规定 被判处管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医保卡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从2017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二审行政诉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审行政诉讼应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1.审查上诉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上诉,首先应当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述条件进行审查。 2.应当撰写好上诉状,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4.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应当建议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应当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6.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如果属于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诉请二审法院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要求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7.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可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另行起诉。 8.在上诉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可否构成累犯 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的,可能构成特殊累犯。认定累犯时,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不可能成立一般累犯。但对于特殊累犯而言,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可,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可能成立特殊累犯,依然可能被认定为累犯。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义务是什么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该内容由 谢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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