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试用期间怀孕,公司能否按劳动法规定辞退员工? |
释义 | 试用期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享有法律保护,单位解雇将面临巨大代价。赔偿包括2倍经济补偿金、怀孕、产期、哺乳期工资、未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等。单位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国家重视孕期员工保护,违法解雇需支付双倍补偿,具体金额根据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1、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试用期怀孕应得哪些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5、怀孕期间孕妇是不好找到工作的,毕竟孕妇是特殊群体,需要大家的照顾。所以国家特别重视,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孕期的员工,那么是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需要付双倍的工作作为补偿,具体需要支付多少金额,是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面临巨大的代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应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支付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和加班工资,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孕妇,用人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因此,单位应慎重处理试用期怀孕员工的问题,以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巨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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