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自行车过户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1.车辆注册登记辖区交巡警大队电动自行车报牌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2、申请转移登记时,应提交电动自行车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3、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转移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4、交易双方需到原登记办证点办理转移登记,由买方填写《申请表》,买卖双方提交身份证明和原车主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车辆原行驶证和号牌。 5、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经查验车辆及审核材料合格后,在《申请表》及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转移流程内签注转移信息,收回原行驶证,当日核发同类行驶证。 电瓶车的过户流程: 1、非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到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交验车辆; 2、公安机关受理后就会对车辆进行查验、核对车辆的编码,审核提交的相关资料证明,同时还会回收非机动车的原号牌和行驶证; 3、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电动车的登记管理系统中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新的牌照、行驶证。 转让人、受让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需要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电动车的行驶证; 3、《非机动车的转移登记申请表》; 4、若是委托他人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则还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他人代办理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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