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的房产继承权如何? |
释义 | 女儿有法定的房产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是遗产继承的方式。在多种继承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的效力最低。 法律分析 一、请问女儿有没有房产继承权 1、女儿是依法享有其父母房产继承权的,被继承人另有指定的除外。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结语 女儿作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父母房产继承权,除非被继承人另有指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遗嘱继承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以及法定继承。若存在多种继承情况,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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