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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是否聘请律师代表诉讼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本身
    法律不要求只有律师才能被起诉,对于有关诉讼,法律文件认为他们可以处理,当然不能聘请律师。然而,在现实中,律师往往在诉讼能否胜诉中扮演重要角色。律师可以决定你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客户对行政诉讼中是否需要律师感到犹豫不决,建议您首先找一位专门负责行政诉讼的律师。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诉讼中存在民事争议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由此可见,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而如果存在必须先行解决的民事争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待民事争议解决以后再恢复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行政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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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