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可采用方式如下: 1、公证遗嘱:由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