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安置房的标准收费是多少? |
释义 | 安置房过户费标准及依据: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非住宅5元/m2;二次过户住宅6元/m2,非住宅10元/m2;评估费5‰;拆迁安置住宅3元/m2,非住宅5元/m2。过户费计算包括交易手续服务费、登记费、土地收益金、核档费、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具体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五)评估费:5‰ (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安置房过户费怎么算: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结语 根据以上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交易手续服务费、登记费、土地收益金、核档费、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并承担。请在过户过程中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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