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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是在哪个派出所办理的?
释义
    居住证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办理的,办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居住登记信息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合法居住证明。居住证损坏或丢失时,需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并交回原证。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5年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因此居住证明是派出所开。
    办理居住证明需要材料如下: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我国法律规定:“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拓展延伸
    居住证明申请的办理地点是哪里?
    居住证明申请的办理地点通常是在居住所在社区的派出所办理。具体来说,您可以前往居住所在社区的派出所,向工作人员提出居住证明的申请。在办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等。派出所工作人员会核实您的身份和居住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和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所在社区或派出所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便顺利完成居住证明的申请。
    结语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5年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由公安机关负责,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办理。办理居住证明需提供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合法居住证明等材料。居住证损坏或丢失时,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明申请通常在居住所在社区的派出所办理,具体要求和办理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提前咨询所在社区或派出所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顺利办理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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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