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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吉林市低保申请标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吉林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城区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401元~500元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436元~535元。 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家庭人均月收入501元~620元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536元~675元。
    法律依据: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的通知》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第十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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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