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一年丈夫去世,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 婚前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妻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对丈夫的所有财产进行继承。 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婚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应当理解为: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虽然丈夫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丈夫死亡,未立遗嘱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可以继承死者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