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销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证共有人最新规定是: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也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屋的权利。在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没有什么条件限制,但不同情况下所需的资料是不一样的。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这种情况需要经得银行同意。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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