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离婚后子女继承权的分配比例考虑因素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的分配比例如下: 1、首先有遗嘱按遗嘱继承,但是遗嘱应合法有效; 2、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各占二分之一)。如果其女儿属于未成年人,依法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若是前夫立了遗嘱,女儿就没办法继承丈夫的遗产,若是前夫没有立遗嘱,女儿能继承到前夫的遗产的四分之一。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我国在处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方面的总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因此,应当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总原则下,充分考虑父母双方具体的实际情况,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