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对于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月收入总额的20%-30%比例支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费用负担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