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行政机关准时送达行政处罚对象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当事人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