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省是否对单独二胎给予补贴? |
释义 | 陕西省单独二胎有补贴,但待遇因情况而异。符合政策的人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需注意两种情况的处理方式。若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男职工不享受护理津贴,女职工可领取98天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若已办理光荣证,男职工需退回护理津贴,女职工只能领取38天产假津贴。在报销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并核减相应津贴。如计划生二胎而未办理光荣证,可正常报销98天津贴。 法律分析 为你解答陕西省单独二胎有没有补贴的这个问题 1.国家对合法单独生育二胎是能获得生育补贴的。 2.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3.报销所需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两个孩子的)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4.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5.第二种情况,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由于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才能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和女职工的60天奖励假。如果现在是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而在生育第一胎时不应领取护理津贴和奖励60天假,在报销第二胎的相关待遇时,首先应退回男职工的护理津贴,其次在女职工报销时核减60天津贴。 7.如果夫妻决定生育二胎,在报销第一胎时,请在生育第一胎的诊断书上填写“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二胎”,并签上妻子或丈夫的名字即可,可以照常报销98天的生育津贴。如果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生育第二胎时只能享受38天的生育津贴,第一胎多享受的60天独生子女奖励在报销二胎时扣减。 结语 陕西省单独二胎生育补贴政策如下:合法生育二胎可获得生育补贴。领取待遇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医保编号、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符合政策的人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根据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一胎待遇时需退回部分津贴。如果计划生二胎且不办理独生子女证,可照常领取98天的生育津贴。具体待遇和补贴金额需根据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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