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谁? |
释义 | 我国法律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 因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对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利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 因此,新《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行政追偿的对象是谁 国家赔偿后可以追偿的对象是公务员。 追偿即国家机关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后所保有的要求公务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力,因此,公务员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处于追偿对象的地位。 妨碍公务的对象是谁 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妨碍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行政监察对象是谁? 根据《监察法》第15条规定,行政监察对象如下: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有几种 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有三种,具体是: 1.货币补偿,包括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 2.产权置换,包括异地安置、回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拆迁补偿不合理会怎么样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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