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规定 |
释义 | 丧失继承权有如下特点; 1、即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丧失继承权的其他特点。 丧失继承权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即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丈夫把妻子杀了财产怎么分 丈夫把妻子杀了,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部分为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继子在什么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继子无法享有继承权的情形有: 1.继父有遗嘱,没有将遗产交继子继承; 2.继父与继子女间没有抚养关系,故继子没有继承权。 另外,继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三、谋杀胎儿对立胎儿丧失继承权吗 谋杀胎儿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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