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合理如何上诉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合理上诉方式如下: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 2.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3.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监察部门上访。 一、车祸立案后能翻案吗 对于法院的判决书是无翻案一说,只有上诉的可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性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是指的是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对于事故责任感认定不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流程 1、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不能申请复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在提出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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