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人再领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离婚的人再领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相关知识:再婚结婚证办理流程 离婚再婚男女双方需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愿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5)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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