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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法庭上如何陈述
释义
    法律分析:
    就原告来讲,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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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4: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