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要求什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有经过登记且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同意办理贷款综合保险;有保证人同意为其担保至领取《房地产权证》,并进行房屋他项权利抵押登记后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收存;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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