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评价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机构或医学会组织,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或由卫生行政机构组织鉴定,也可以由法院要求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和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法律分析 只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可以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鉴定程序有什么?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机构主管。卫生行政机构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二)卫生行政机构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机构,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机构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机构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机构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机构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三)法院要求鉴定的。 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结语 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包括主体、行为违法性、人身损害和因果关系。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医疗事故责任的鉴定程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和卫生行政机构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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