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当事人之间订立民间借款合同应该注意:一般应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一般需包括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等重要的条款;以及借款的利率不能属于高利贷的范畴。 一、欠了贷款出车祸了 欠了贷款出车祸了,贷款也还是需要还的。协商不成功的可以考虑上诉。贷款人去世,担保人负责还清借款人所欠债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不写利息可以吗? 借条不写利息是可以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另外,一般借条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没有借据只有汇款凭证怎么办 没有借据只有汇款凭证需要证明汇款是为了借款。只有汇款凭证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债权人需要提供其他合法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词、银行的取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双方的短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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