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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
释义
    一、杭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明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1年杭州市政府规定
    1、搬家补贴费标准
    市区私有住宅搬家补贴费按户发放。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标准为每户3000元/次,富阳区、临安区标准为每户1800元/次。
    非住宅搬迁补贴费标准按房屋用途确定,工业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商业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综合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
    2、私有住宅临时过渡费标准
    被补偿人自行解决临时过渡房的,其临时过渡费标准根据私有住宅所在区域范围确定。
    3、非住宅搬迁补贴费标准
    实行货币补偿的,给予3个月市场租金的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和综合用房的补偿标准分别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6%、5%;也可按被征收房屋一定时期的临时安置费计算,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和综合用房的补偿标准分别为26个月、20个月、15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具体补偿方式可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二、估价机构作假的行为有哪些?如何处罚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依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或记入其信用档案:
    (一)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
    (二)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三)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拆迁估价业务的;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估价活动或者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拆迁估价业务的;
    (五)多次被申请鉴定,经查证,确实存在问题的;
    (六)违反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本意见其他规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遇到城市房屋拆迁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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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