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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如何办理人户分离证明
释义
    一、窗口办理:
    1、居民携带必须的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
    2、受理中心查验材料,对于受理申请,符合条件当场打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二、网上办理: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在腰带“个人社区事务服务”栏,搜索“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受理”或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户分离居住,进行办理。上海办理人户需要相应资料办理分离证明。
    目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一件事已经上线一网通办,办理人户分离既可以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的平台进行办理。
    根据《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办理人户分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或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
    (三)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如果是小朋友需要办理居住登记,则由其监护人负责申请办理,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成年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居住登记,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即可。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经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打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带着这个回执就可以去学校办理入学。需要注意的是本市户籍人员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在其中一个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在这期间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可以应当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如果居住地迁回户籍地或不在本市居住,应当前往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申请注销本人居住登记信息。
    人户分离三原则:
    (1)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3)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年满18周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本人办理下列2种情形的人户分离居住登记:
    1、居住在本人自购产权房屋,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
    2、居住在本人租赁房屋,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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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