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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有什么
释义
    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其他情形。
    一、强制解散公司有哪些条件
    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存在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情形;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申请解散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造成股东整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啊
    解散公司的条件有:(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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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49:51